9月5日,十三屆甘肅省政府第1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甘肅省省級高新區認定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并于9月9日印發實施。
2017年,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甘肅省高新區認定管理辦法》,為規范省級高新區的認定管理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施行以來共認定9家省級高新區。近年來,甘肅省省級高新區建設始終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和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產業為重點,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培育壯大新動能上先行先試,為提升全省創新體系建設整體效能提供了科技支撐,為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了引領帶動作用。為貫徹落實《關于促進國家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文件精神和甘肅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促進省級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引導省級高新區創建國家高新區,結合新形勢新要求及原《辦法》已到期實際,修訂了相關內容。修訂過程,充分征求了相關部門、單位意見建議,經過了多次修改完善。
新修訂《辦法》共四章二十條,主要包括總則、認定條件及程序、保障及管理和附則,較原《辦法》新增9條內容。
一是提高了認定標準。明確了“控制數量、提高質量、合理布局、示范帶動”的認定建設原則,增加了申報主體上年度省級開發區考核排名居前60%,高新技術企業數不少于10家,主導產業集中度不低于60%,主要經濟指標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3年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安全生產事故等5項具體認定條件,補充了擁有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數及相關企業數等認定準入條件。
二是細化了認定程序。按“基礎條件、產業特色、創新體系、保障服務”四個方面,分類分項進行了細化明確,將申報資料逐條列舉規定了具體名目,提升了申報認定工作的操作性。
三是完善了保障措施。增加了鼓勵推行“管委會+開發運營公司”運營模式,支持在境外建設技術研發中心、離岸創新創業中心,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在高新區區內設立科技支行,優先保障重大科技項目用地等政策,提出了塑造“高”“新”品牌的工作要求,明確了升級保障及省市縣協同加大對省級高新區支持力度等措施。
四是加大了激勵力度。擴大激勵范圍,明確了對技術交易額2000萬以上的技術轉移機構、評價排名居前的新型研發機構、升級為國家高新區的開發區、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引進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等給予獎勵;提高獎勵力度,明確了“對兩年綜合評價前三名的省級高新區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高新區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和“對升級為國家高新區的一次性給予不少于5000萬元獎勵”等。
下一步,甘肅省科技廳將持續做好相關政策措施的宣傳貫徹,加強考核督導,指導省級高新區有效實施“四強行動”,聚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主導優勢產業,推進省級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同時,嚴格按照新《辦法》規定條件程序,規范、公正組織省級高新區認定管理工作。
來源:甘肅省科技廳